我的朋友作文

更新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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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朋友作文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一篇】:

在二年级四班,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,她叫陈听雨。

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塌鼻子,樱桃小嘴,一笑,就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。她喜欢穿黑白相间的连衣裙,漂亮极了。但她从没说过一声:“看,漂亮吗?”她学习很好,全班数第一。她不但心地善良,还乐于助人。

记得有一次,该上美术课了,可我忘记了带画笔,心里很着急,在课桌前踱来踱去。坐在我后面的陈听雨看见了,问:“蒿晨,你在干什么呀?”我着急的说:“我忘了带画笔。”她说:“给,我借给你,以后可不要忘带呀,要不,你长大了会变成一个没头没脑的人。”我接过画笔,连忙说:“谢谢你!”她却说:“本来就该这样的嘛!”说着,甜甜地笑了。

下课了,她很渴,我把杯子递给她,说:“喝吧!”可她却说:“我有水,不喝你的!”说罢,拿出了自己的杯子。我一看,呀!只有几滴水了!我把杯子送到她嘴边,她把杯子推开,说:“我不喝你的。”她把水喝完了,我趁她不注意,往她杯子里倒了一些水。她看到杯子里的水,不由得惊叫起来:“咦?我的水怎么多啦?”她看我在一旁偷笑,指着我说:“一定是你捣的鬼,谢谢你啦!”说完,俩人都笑起来了。

现在还在放暑假,可是,我非常想念她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二篇】:

她,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,仿佛会说话似的;她带着天蓝色的眼镜,显得文质彬彬,有深度;她,一头秀发,总是扎着一个高高的马辫尾,显得干练又清爽;她高高的个子,喜欢打羽毛球,显得青春又有活力。

她,就是韬韬,我的好朋友,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女该。有一次,我和韬韬去人民公园游玩,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,正值七月,太阳十分毒辣。在公交车上,又闷又热,人们你拥我挤,都想找个座位坐下来休息休息,以此消暑,好不容易我们都坐上了一个座位,心里想着,“真舒服”,还不到一站功夫,车上上来了一位白发苍苍,弯着腰,走路蹒跚的老奶奶,公交车上的人们东张西望,左看看,右瞧瞧,丝毫没有注意到老奶奶的存在,车上的人们,如踢足球一般把老奶奶挤过来挤过去,我实在看不不去了,刚想站起身来,为老奶奶让给一个座位的时候,韬韬已经站起身来,走过去将老奶奶搀扶过来,将老奶奶扶到了她的座位上。

老奶奶笑着对韬韬说:“真是个好孩子”谢谢你。这就是我的好朋友--韬韬,一个心地善良,乐于助人的人。我因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与幸福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三篇】:

我的好朋友名叫胡潇,尖尖的瓜子脸,乌黑发亮的头发,淡淡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时不时的转动着,显得十分机灵,高高的鼻梁撑着他那大大的鼻子,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。

他很勇敢,啥冒险的事情他都敢做。有一次,他想到一个游戏,一个两米多宽的绿化带,要从一边飞跃到另一边,这光有很好的弹跳能力是远远不够的,可是他却一个箭步冲了出去,吓得我赶紧闭上眼睛,只听见“扑通”一声,我以为他一定栽了个大跟头,但是事实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他居然稳稳地站在了那里,真的跳过去了,还站在那里得意的笑着,真厉害!

他还是咱们班的幽默种子,不仅语言幽默而且动作滑稽,总能惹人发笑。有一次上英语课,他记单词不住了,就采用了他的“谐音法”,如“also”就用了“握手”代替,“good morning”就用了“狗都骂您”代替,“miuns”居然还用了个“买饿死”来代替,老师、同学们看了他的英语书后都大笑不已。

他的音乐也很不错,还很会改歌呢。一次放学后我们一起打扫卫生,我边扫边唱“东汉末年”,我还没有唱完他就接着唱“吃火锅,全城人都上火哦!”,嗬!真有他的,不光把歌词给改了,而且还挺押韵的,我们班的同学都叫他搞怪大侠。

因为他总是能带给大家快乐,所以如果几天不见,同学们还真有点想他呢!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四篇】:

以前总打算写一篇关于朋友的文章,可是由于时间关系,一推再推,这个星期的星期六,我的一位搬家,感慨不已,才写下这篇日记。

爸爸经常说:“朋友只是你生命中的匆匆过客,一闪,便消失,生命只是从宇宙中借来的那么一段时光,几百年对于宇宙来说只是一眨眼,朋友会在这短得不能再短的时光中分批分段出现。” 我总是默默咀嚼这句话,想人生如此之短,朋友为何总要离别呢?我妈认为,那也许是天意注定。

有一次,一个朋友搬家了,那时小区正在放电影,也是晚上,我一个人走在路灯下,风吹过我的指间,我不禁思绪万千,一个个的答案在我的脑海中产生,又一个个被否定,我只有无奈的想:“朋友总是要离别的,不管是高山流水的知音,还是刎颈之交的知己,皆是如此。”

现在我有了很多新的朋友,但我不会忘记那些曾经给我带来过快乐的老朋友!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五篇】:

说到朋友那我还真不少,比如说眼镜女—“常慧霞,王莜楠,”;苗条女—“刘雅绩、李文沛”;音乐女—”张雅宣、郝新芸等,现在改为你讲一讲郝新芸了。她,有一身苗条的身材,热爱音乐,扎着马尾辫,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,樱桃样的小嘴。

记得有一次,我和她在家里写作业。我们写完后,还做了一份同样的试卷,做到了附加题,我们都不会。妈妈让我们仔细考虑,过了六六三十六分我们俩都想了出来。我高兴地站了起来,只见新芸还在思考,我说:“写完了,你还在干什么呢?”她没有理我,反而更加仔细、认真了。我怕打扰他专心致志的样子,坐了下来。我妈妈给我们看了一下,打出了分数,新芸考了一百分而我考了八十七分。这是因为新芸检查了一遍,而我却在玩儿。新芸是一个仔细又贪吃的人。有一次,到了街上,我们俩个准备为自己买文具,到了文具店,我看的全都是可以一边玩儿一边写的多用笔。

而新芸看到的只是一枝普通的笔。一点也没贪心。除了文具店,有一家卖烧烤的。新芸立刻跑到那里买了烧烤,平时妈妈说不能卖烧烤,但是,她做到事都是对的,我没有阻拦她,回了家,妈妈说了新芸不能吃烧烤。到了中午,妈妈在做饭,忘了买醋,让我去买,我情不自禁的说:“我不去了,上午玩了一上午,我都困了,要休息一会儿。”|弟弟也不想去。这时新芸自告奋勇:“我去买吧,你们等我一会儿,我一会儿就回来了。”

她回来后妈妈表扬了她,批评了我。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,一个仔细,认真,勤劳,但又爱吃烧烤的朋友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六篇】:

她,圆圆的脸,梳着马尾辫,眼睛虽不大,却透着一股灵气。鼻子上架着一副小眼镜,一张小嘴显出她倔强好胜的性格。这就是我们班的中队长,我的好朋友——张亚炜。

张亚炜非常珍惜集体的荣誉。她是合唱队的成员。有一次,她们合唱队参加市是的演出,为了增加演出效果,老师让她们每人拿着蜡烛,开始进行的很顺利,可是,当把拿蜡烛的那支手背到身后时,一个同学不小心把手碰到了张亚炜的蜡烛。哎呀!不好了!把张亚炜的蜡烛碰倒了,滚烫的蜡油滴到了张亚炜的手腕上。顿时,张亚炜的手腕被烫红了。可是,为了学校能取得好成绩,张亚炜一直坚持到演出完毕。当下台时,张亚炜的手腕已经烫起了一个个小水泡,她疼得忍不住哭了起来。老师忙把她送到了医院,抹上药膏。她就是这样为集体的荣誉而不顾自己的伤势。

这就是我的好朋友——张亚炜,怎么样,你也喜欢她吗?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七篇】:

在小学六年级时,我有一个好朋友,名叫浦梓轩。他的身材在我们班可算重量级的了,但是浦梓轩的体育成绩非常好,别看他胖,却跑得飞快,踢球也不错,老是跟我们一起踢球,而且他还是我们学校棒球队的主力,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体育健将。他还有另外一个优点,就是学习十分的刻苦和认真。

有一次,下数学课了,老师布置了十道数学应用题,我做到第五道就被难住了。该上体育课了,我干脆不做了。就在这时他也被一道数学题给难住了。只见他目不转睛的望着那道题,还时不时地用笔在草稿本上画着。我叫他去上体育课,可他却用手做了一个安静的动作。我想上去帮他,但他却摆摆手,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这时,他又冥思苦想起来。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他用手拍了一下桌子说道“我怎么这么傻,解题的关键原来在这儿呀!”看到他高兴的笑了,我也笑了。我们俩一蹦一跳的下楼去上体育课了。

浦梓轩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他对待学习认真刻苦的劲儿多么值得我学习呀。你说,我怎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做好朋友呢?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八篇】:

我有好朋友叫陈芷璇。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,乌黑的秀发,常常扎着马尾辫,樱桃般的小嘴。

她喜欢骂人。一次,她的同学和她在复印店碰到了一起,她的同学说“陈芷璇,你怎么也儿?”陈芷璇说“废话,我来复印‘三创一办’的呀!老师说要全班复印‘三创一办’嘞!”“哦,原来呀,别怀疑,我有听讲哦!”

她还很热心。一次,我到她家玩,她问“你吃水果吗?你吃香蕉吗?你看电视吗?”她仅对我热心,还对许多人热心。

我喜欢她,她我的好朋友:陈芷璇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九篇】:

朋友来之不易,也挥之不去。朋友,因为你们,我很快乐;因为你们,我很幸福。我对你们很重要,同样,你们对我也很重要。无论什么坎坷,我们都能走下去。

那天,我带着樊小玉来找李博文玩。她们俩可都是我密不可分的好朋友。 我们在绿草如茵的草坪上追逐,嬉戏。我们玩起了“猫捉老鼠,红绿灯”等游戏。我的眼睛蒙上了布,因为我们在玩红绿灯呢。我有节奏地喊着“红灯……绿灯……”。“红灯!”我叫了一声。心想:我叫了红灯,她们都只能站在那儿不动,只要能摸到她们,我就赢了。我的手向前摸索着,脚一步一挪。突然,我的脚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,我估计是李博文,所以把手伸了出去。“砰!”我扑了个空,原来那只是一块大石头。

听到这声音,李博文和樊小玉赶忙跑过来。李博文一边把我搀扶起来一边关切地问我:“你没事?痛不痛啊?我给你找创可贴吧。”说着,就翻起了自己的口袋和樊小玉的口袋。结果在樊小玉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。李博文用她稚嫩的手给我贴上。我能感到,她的 温暖。樊小玉摸着后脑勺说:“看,我的功劳最大,要是没有我的创可贴,你可怎么办哟。”“呵呵……”我和李博文不约而同地笑了。

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喜欢她们,她们在无时无刻帮助着我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十篇】:

我们班有一个同学,叫王子锴。他长得胖胖的,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,其实他一点也不忠厚,心里一大堆鬼主意。

我们在学校里经常做私下交易,王子锴总有一些“稀有”的东西,我们大家都非常想要,可是他非常“黑心”,他总要一本万利,从不做亏本买卖。就算是他的“老顾客”他也从不让价。他也很不够哥们,我们如果有好东西就会主动借他玩,可他有好东西总是放在书包里,就是被我们发现了他也不给我们玩。像一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。

他总是脏话连篇,看见一个人就会说人家“白痴”“猪头”,这都成了他特有的口头禅。如果你去说他是“白痴”“猪头”的话,他就会用那粗壮的大腿来踢你,就算他把你打疼了打伤了,他也不会手下留情。还会继续踢你,直到你投降下次不再说他坏话了,他才肯罢休。

不过他做事很精明,总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下决定,思维也很紧密,许多事都是我们想不到的。他课外知识也很丰富,记得有一次茅老师让我们回答课外问题,我们小部分知道,可大部分都是自己乱蒙的。可王子锴大多数都会做,多次发言,我们都很佩服他居然有这么丰富的课外知识。

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子锴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十一篇】:

我有三个好朋友,第一个是我的“开心果”黄为臻,他长着瓜子脸,头上长着乌黑的头发,身材瘦小。如果你让他给我讲笑话保证立刻让我笑。人气指数5星,搞笑指数3星,友好指数5星,任期十年。

第二个朋友“机器人”夏宇翔,他长着圆圆的脸,黑黑的头发,大大的耳朵,身材粗壮。一次我和夏宇翔,他老是学机器人,把我乐坏了。人气指数3星,搞笑指数四星,友好指数4星,任期十年。

第三个朋友电脑,如果我不开心时就打开电脑上网。友好指数5星,任期十年。

啊!有了着三个好朋友我的生活便得多么有取呀!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十二篇】:

我有个好朋友,叫李瑞森,外号李泰山,他12岁,是和我一个英语班的,他英语学得非常好,功劳是归于他非常勤奋,刻苦。

李瑞森刚进英语班的时候,英语算是最差的了,可是因为他十分刻苦,现在已经是全班最好的了。我们都不知道为什么,而有一次,我们终于知道了原因。 那是一次英语冬令营,我们英语班的人全去了。在学习英语之余,我们都在外面玩,可我发现有一个人每次都不去,这个人就是李瑞森,这是为什么呢?

再加上他英 语突飞猛进,我的心里已经有无数个打问号了,我决定要一探究竟,两天后,同学们又都出去了,我留了下来,我要看他在干什么。我蹑手蹑脚地向宿舍走去,没过 一会儿,我就到宿舍门前了,我小心地打开门,看见里瑞森正坐在桌子前面,可是因为他背对着我,我什么也看不见。我想进去看看他在做什么,可刚进去就不小心 踢倒了一个人的书包。

他猛一回头,看见我在门口,疑惑地说:“干什么呢?吓死我了。”我想反正被发现了,就问个究竟吧,于是我问他:“你干什么呢?次次出 去玩你都不去。”“我在学习呀!”“这么说你一直在学习,英语突然变得很好也是因为这个?”“没错,我想英语对我来说很重要,如果学好了,做什么事都会变 得非常容易了,不是吗?”

这就是我的朋友,如果别人说他是书呆子的话,那我也想变成他那样的书呆子,因为他有两种非常宝贵的东西,就是勤奋和刻苦。

我的朋友作文【第十三篇】:

我有一个好朋友,名叫小红。以前我是最不喜欢小红,小红是她奶奶带着,爸爸妈妈在外地打工,所以她穿的衣服裤子很土,头发也很乱乱的,我走路时总是躲着她,但从一件小事中,我明白了她是那么善良可爱。

一天早晨妈妈从梦中叫醒,我拉开窗帘一看,哇!怎么西边有乌云,东边有阳光。我连忙穿起衣服,一看表快七点了。我赶紧背起书包,跑进餐厅,拿了一块面包向门外跑去。妈妈在后面喊:“拿伞”!我一边跑一边回答:“不用了。”放学的时候,我听到哗哗——哗哗的声音,原来是下雨了,我想:要是听妈妈早上说的话就好了,我只有冒着雨回家了,我刚走出校门,突然,小红叫住我了,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,对我说:“你拿我的伞打着回家吧,你的家有点远,我家就在附近。”说完,转身就走了,这时,我的喉咙好像被块石头塞住似的,只觉得泪水快要留下来,我拿着伞头也不回地走了,第二天,小红没来上课,原来她是昨天被雨淋病了,我这才觉得小红是那么善良。从此以后,我和小红就成了好朋友。

从这件小事中,使我明白看人不能以貌取人。要看她的心灵是否美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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